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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杯”丽水市“心系民族发展,共创美好明天”民族风情摄影比赛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1-10 10:58:26

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摄影家协会:
    为了展示丽水多姿多彩的畲族风情,宣传改革开放以来丽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变化,用镜头展现丽水神奇美丽的畲乡。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丽水市民宗局、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丽水市“心系民族发展,共创美好明天”民族风情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以表现丽水少数民族地区自然风光、畲族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和畲乡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面貌等方面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二、比赛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丽水市民宗族宗教事务局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
    协办单位:丽水市温州商会 浙江亚泰皮革有限公司
    三、比赛规则: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浙江省丽水市境内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题材、体裁不限。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制作成照片)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组不超过四幅,须按顺序连接),作品尺寸最长边一律为10寸,不得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拍摄地点、时间等内容。凡在历届全国或国际摄影大赛以及市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请勿投送。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生动,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凡是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象面貌的作品一律不收。参赛和入选作品用于摄影展,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调底制作,逾期不接受调底者视同弃权。截稿日期为2005年10月30日止,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责任自负。
    3、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进行复制用于活动广告、招贴、播出、展览、出版画册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不再另付稿酬。报刊、杂志、画册使用注明作者姓名。
    6、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7、 评委:由丽水市摄影家协会、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8、 投稿地址: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丽水市民宗局) 
    联系人:金伟庆  联系电话:0578-2124793、2133786
    四、比赛奖项: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100元。
    五、展出和颁奖仪式: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期间,将举办“心系民族发展,共创美好明天”摄影展并举行颁奖仪式。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
丽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200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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