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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奖赛—2005年8月1日截稿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1-10 10:58:26

  瓯江是丽水的母亲河,浙江省第二大江,瓯江帆影、渔舟唱晚一直以来为中外摄影家所钟情。为打造国际摄影之乡,让更多的中外摄影家和游人聚焦中国摄影之乡——丽水,欣赏浙江绿谷的秀美山川,品味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感受浓郁的畲族风情,体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丽水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奖赛。
一、主办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家协会
二、协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摄影之友》杂志
三、承办单位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联、丽水市旅游局
四、大赛分类及内容
  作品主要反映丽水的自然风光、民俗民风、人文景观,分风光类和民俗类。
五、大赛设奖(总奖金30万元)
  风光类和民俗类各设: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5000元;
  优秀奖80名,奖金500元。
六、大赛规则
  1、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参赛作品必须是2005年1月1日以后在丽水市拍摄,反映丽水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的作品,并注明拍摄地点。
  3、国内外所有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4、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作品规格一律12寸。组照10寸,每组按1幅作品计(每组4-8幅)。
  5、作品背后标明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邮编,地址。
  6、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
  7、作品引起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负责。所引起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8、入选和获奖作品举办单位可用于有关宣传,而不再另付稿酬。
  9、所有参赛者即视为认同本规则。
  10、各省级摄影家协会以上会员赴丽水各景区拍摄免收门票。
  11、组团赴丽创作的团体、个人可以与大赛组委会联系,将为摄影者提供良好的行程安排和拍摄线路。
  12、获奖、入选作品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之一。
七、截稿时间
  2005年8月1日截止(到达日)。
八、大赛日程安排
  1、8月份组成评委会,邀请著名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
  2、10月份,公开展览,并举行颁奖仪式。
九、作品邮寄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委宣传部(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106698。
十、参赛表(点击右键下载)
注:此参赛表复印有效,贴于每幅参赛作品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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