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丽水摄影文化节 >> 2009摄影节 >> 公告 >> 正文
“丽水杯”全国老年(大学)摄影大赛暨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研讨会启事
 
发布来源: 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点击:
 

丽水杯”全国老年(大学)摄影大赛

暨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研讨会启事

 

2008年在浙江丽水成功举办首届“全国老年大学摄影教学成果展暨丽水杯全国老年摄影大赛”后,我们不断收到全国老年大学师生和老年摄影爱好者的来信和来电,希望继续举办类似的高水平活动。为此,今年我们将继续举办摄影大赛,并丰富活动内容。

今年恰逢两年一届的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获奖作品将在中国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9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上展出。

本次大赛期间将召开中国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研讨会,主要邀请老年大学摄影教师参加,研讨和交流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经验。

同时,组委会组织“摄影与健康”为主题的丽水旅游。

一、主办单位: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浙江摄影出版社

老年教育杂志社

丽水市老年大学

二、    参赛作品的征集、评选

1.参赛对象

在各级老年大学中就读或者毕业的老年人均有资格报名参赛,也欢迎其他老年摄影爱好者参赛。

2.比赛流程

①各老年大学组织学员参赛,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②学校按照比赛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组织学员参赛,收集学员参赛作品。

③非老年大学学员的参赛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个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由评委会评奖之后,在相关媒体上发布获奖老年大学以及个人名单。

3.参赛细则

①符合影展主题,内容健康向上,风格不限;

②每人限投3幅,不收组照;

③作品的大小要求为812英寸

参赛作品要求附有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就读老年大学、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时间、曝光参数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贴于作品背面,如系数码合成照片,须简要说明合成过程);

⑤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组织者有权对非原创作品不予评奖;

⑥参赛作品限未获奖过的作品。

⑦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制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⑧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在各类媒体上刊发、出版、展示,不另付稿酬。

⑨本届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⑩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责任。

4.奖项设置(此次摄影大赛设立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10名)

根据各老年大学组织参加的学员人数,结合作品获奖的名次与多少,综合评出组织奖20名。

组织奖(20名):奖杯和证书

个人奖

根据老年人的拍摄爱好,设立风光和花鸟类、人像和民俗类两大奖项。各大类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各1名):各奖奖金3000元、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一等奖(各2名):各奖奖金2000元、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二等奖(各5名):各奖奖金800元、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三等奖(各10名):各奖奖金500元、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优秀奖(各50名):各奖奖金100元、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入围奖(各100名):获奖作品集及证书。

5. 评奖

初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整理、分类,并进行作品的初选。

复评:活动组委会聘请有资格、资质的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作品进行复评。

 

三、       颁奖、展览及其它活动

1.颁奖仪式和展览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20091129            地点:待定

2.全国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研讨会

时间:拟定20091129             地点:待定

3.摄影与健康丽水采风游

时间:拟定20091130-12月2   线路:待定

4.出版画册

时间:200911

四、    报名办法

     1.老年大学历届学员参赛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参赛作品和报名表一并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非老年大学参赛人员直接把参赛作品和报名表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3.截止日期为2009820(以邮戳为准)。

 中国老年大学摄影教学研讨会”、“摄影与健康丽水采风游”活动的有关事项我们将另行通知。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址:浙江省丽水市灯塔131

  位:丽水市老年大学

  编:323000

联系人:钟福进

  话:0578-2142133

详情请登陆:浙江摄影出版社主页

http://www.photo.zjcb.com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丽水摄影网  热线电话:0578-2098738  0578-2098735

传真:0578-2098738  QQ:826334431  Email:whjzwh@163.com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科技软件有限公司  电话:0578-2189036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