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手机与生活: 展示丽水魅力,传播生态文明.
【活动内容】
1、 浙江省范围内的移动用户均可直接参加本次大赛,不作专业和业余组区分。
2、参赛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11月15日。
3、参赛方式:以手机拍摄与活动主题相关的内容,并以彩信的形式发送至10658262578(不收信息费)
4、投票方式:发CX+作品编号至1065832593(信息费0.5元/条)
【奖项设置】
冠军 1名 3G上网本+一年无线上网费(价值5000元) 奖杯及证书
亚军 2名 3G手机(价值 2000元)奖杯及证书
季军 3名 3G无线上网卡 (价值1000元 )奖杯及证书
最佳人气奖 10名 500元充值卡(价值500元)
优秀奖 100名 100元充值卡(价值100元)证书
4、活动细则:
【参赛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讲求思想性与艺术性并重,作品风格不限。
2、作者投稿数目不限,所有作品均可参与评选,但是每位作者最多只能有一副作品获奖(多幅作品排名靠前时,以最佳名次作品评奖)。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手机摄影作品,一切剽窃转载的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用手机拍摄,拍摄时间不限。
5、参赛作品不可进行电脑合成,可以使用手机上软件进行编辑。
6、参赛作品的提交全部使用手机彩信的方式提交,须标明:作品题目。
7、如果获奖结果公布后,组委会与作者提交作品的移动手机号码进行联系,无法联系到作者本人,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自行承担。
【参赛规则】
1、所有参赛作品在上传后,需通过主办方的审核,能在丽水摄影网(本次摄影节官方网站)、掌上丽水中展出、接受评选。组委会有权删除和停止发布不符合大赛举办宗旨各项要求的上传作品。
2、组委会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相关制作人,但所有参赛者在上传作品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者无限期地拥有在各种媒体、出版物及互联网上使用、出版、传播、复制、演示、展览、表演、印刷、分发、编辑该作品的权利。
4、 参赛者不能一稿多投。比赛结束后,入围获奖作品及被大赛摄影作品集收录的作品所有权均转为主办方所有。未入围及收录的作品在比赛结束后可自行处理。
5、 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择取所有参赛作品中的优秀作品在“掌上丽水”手机网站进行展出。作品集中明确列明摄影者的名字和简介。大赛组委会和制作方不另行支付作者稿费。
6、 所有作品用手机彩信提交方式,用作者手机编辑彩信发送至10658262578。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7、由于病毒、黑客攻击及其他人为干扰、突发事件或其它组委会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8、本次大赛实行作品评选结果公开制度,最终获奖的部分作品与入选作品的作者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掌上丽水”手机网站和丽水摄影网正式发布。
9、参加本次拍摄、影赛活动即视为认可本活动各项规则。
【声明】
1、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2、本次大赛组委会保留对此次比赛活动的一切最终解释权。
【大赛日程安排】
2009年9月17日—2009年11月15日,作品上传期;
2009年11月15日24时为作品提交截止日期;
2009年10月1日— 11月25日12时短信投票期;
2009年11月25日-11月26日大赛评选投票期;
2009年11月28日,在网站上公布摄影大赛获胜者名单,组委会会以打电话给参赛移动手机和短信方式通知获奖者;
2009年10月1日— 12月30日,择取所有参赛作品中的优秀作品结集展出或出版。
六、【评审规则】
由组委会组织摄影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七、奖项设置
冠军 1名 3G上网本+一年无线上网费 价值5000元 奖杯及证书
亚军 2名 3G手机 价值 2000元 奖杯及证书
季军 3名 3G无线上网卡 价值1000元 奖杯及证书
优秀奖 100名 100元充值卡 价值100元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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