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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来源: 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4日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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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十二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7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于2007年11月17日在我市隆重举行,这是我市今年的重大活动之一,为发现青少年人才,培养青少年摄影兴趣,丰富文化节内容,经研究决定于摄影文化节期间将举办“丽水市少年儿童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全市各中小学校16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二、作品内容形式:彩色黑白不限、各类内容形式均可。比如可反映校园生活、家庭情趣、社会见闻、民族风情、风光、静物、动物,也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关爱、情感等等。(注意:要指导学生用自已特有的视角去观察生活、反映生活、表现生活、以自然、生动、有趣的艺术形象去传达思想、抒发感情。)
三、作品选送要求:数码图像须用 500 万像素以上相机拍摄,用JPEG或TIF格式储存,图象容量不低于1MB,边长按16英寸(40cm)设定。 使用传统相机拍摄的图像须放大成7-10英寸,并附送底片。所有参展的作品请刻成光盘、一个学校作品可集中刻一个光盘寄送。市区内各中小学校选送作品不少于30幅。作品背后须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学校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姓名(刻录光盘内的作品也须注明这些内容)。
四、奖励办法:作品评选分少年组和儿童组,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 ,优秀奖60名。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工作奖10个;优秀摄影辅导教师奖若干名。获奖证书由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和丽水市教育局统一制作颁发,其它物质奖励由各学校负责,也可根据各校具体情况而定。
五 、截稿日期: 2007年10月11日止.
六 、 送稿地址: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107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98738
希望各地各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并积极做好学生的创作辅导和作品推荐工作。
200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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